有这样一个很幼稚的问题:假如你面对两个人,其一深爱你,死心塌地,而你却不爱他(她),另一个是你的最爱,你愿用一生的时间来等待,可他(她)一点也不在乎你。那么你会选谁做你的合法妻子或丈夫。
大多女孩子选择第一个,因为他会呵护、疼爱自己;少数女子选第二个,因为她们不想要有缺憾的爱情,而且自信会让对方爱上自己。与之相反,绝少男人选择第一个,因为他们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捕获芳心,用不着迁就深爱自己却不被自己爱的人,所以他们选第二个。
这是朋友用来考验我的,当时我问还有没有第三个可能:一个既不爱我而我又不爱他的人,若有,我选他;如果可以不结婚最好。
朋友很诧异,说我是怪人,其实我是凡人。大凡结婚的人,没有几个是小说上,影视中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芸芸众生,为了生活,为了衍续种类而结婚,爱情也许从头至尾都没出现过。
与所爱的人长相厮守固然美好,可人不爱我,他那深锁的眉头,悲伤的神情,岂不是对爱情的嘲讽?我不是爱他,而是害他!他若真有可能回心转意,不结婚一样可以办到。而像穗子那样待在丈夫怀里寻求安慰、支持、爱抚,心中却牵挂着他人,实在是不道德,好听点叫“同床异梦”,严重些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是骗子,是叛徒。
我想只有与一个无爱情可言的人结婚或许更道德,至少我们的心灵背叛时不用戴上枷锁,各有各的秘密空间,也不用整日费尽心机去吸引对方,更不会因陌生女子的电话而神经兮兮。
大家都说我这是歪理邪说,并认定我是世上最怪的女人。所以当许多朋友得知我突然结婚时,异口同声地喊:“见怪不怪!”
我要结婚一半为房子一半为清静。
我受够了没有房子的苦。刚分来时,与同来的四位女教师挤在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宿舍里,要是谁的男友来了,其他人便要被赶到大街上,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大家一再反映,最后校方答应每月补助500元作房租费,自己找地方。学校附近是一个村子,我们图近便只好搬入农家。若房东人少还好,稍多,上厕所就成了问题。我从不敢在住处蹲茅厕,因为房东或他的儿子极有可能闯进来。水用多了,房东不高兴;电灯亮久了,他也嚷嚷。从这家搬那家,没完没了,我来了才三年就搬了五次家,令人头痛。
最让我招架不住的是父母、亲朋的关注。这个问“怎么还不找人?”那个问“是不是条件太高了?”母亲一遍遍叨唠谁谁结婚了,谁谁生孩子了,总之大有扫地出门之势,而且小弟结婚还等着我倒房间。单位的同事也倍加关心,“再不找,男人可都成了爸爸了。”“女人越老越不抢手。”还有甚者悄悄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缺陷。
有一天我对着镜子细数眼角的皱纹,发现二十六岁的女子确实老了,与十七八的学生一比,真可谓“人老珠黄”。于是我决定结婚,与一个相识不到三个月的人结婚。
他是朋友的朋友的什么亲戚,在这个小城中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上班,月薪四千多;父母在乡下;快三十了,北京某大学电子专业本科生;我知道的就这些。他也如我一样受够了没有房子的苦,更不知如何向父母交待,这才横下心:结婚!
我们都是极其忙碌的人。我每周只有一天休息。除睡觉外都呆在学校里。而他更忙,有时十天半月没一点消息,偶或打个电话,也因手机大叫而匆匆挂断。所以同室的人没有谁见过他,更没有人能打听出他的前尘往事。
我们只在一起吃过三顿饭。第一次是相亲,在本城最豪华的大酒店的大厅里,说了不到五句话,大半时间是看窗外夜景,听音乐,喝饮料,吃东西;第二次是他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这人怎么样?”“行!”我把玩着手里的杯子说。“那我们就确定关系吧?”第三次是为订婚,我请他,在学校不远处的一家快餐店。他像早已知道般说:“下个月订婚,明年五一结婚,如何?”我摇摇头,“太仓促了是吗?”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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