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兴建新电厂计算比较,是相对便宜;而且新建电厂需时3年,收购可以节省时间。
(三)以最大型的邯峰作为例子,我们用一个企业价值/除税、利息、折旧及摊销前溢利(EV/EBITDA)的方法来衡量。华能收购邯峰40%权益,大约用了人民币16.54亿元,换言之,邯峰整体的价值(100%计算)为人民币41.35亿元。企业价值是人民币41.35亿元加上邯峰的负债人民币46.32亿元,减去其现金人民币1.67亿元,等于人民币86亿元。2003年邯峰的除税、利息、折旧及摊销前溢利为人民币14.1亿元。换言之,EV/EBITDA(86亿元/14.1亿元)等于6.1倍,即是邯峰电厂本身所产生的EBITDA溢利,可于6年内完全抵偿收购价(企业价值)。
(四)根据表29,2003年邯峰的现金流,足以应付资本开支及利息开支外,尚有人民币9.65亿元剩余现金用作还债。2003年用了人民币6.74亿元偿还长期债务,若以整体负债额,即人民币46.32亿元计算,邯峰本身的现金流,在5年内便可还清所有负债。
表29:邯峰电厂2003年的现金流
RMBM 2003年
除税、利息、折旧及摊销前溢利 1,410
利息支出 294
资本性投资 150
税项 1
现金净流入 965
偿还债项 674
剩余可作派息现金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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