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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社会化分销及终端(专卖店——国美、苏宁等专业家电连锁)、大商场(商场内的家电专柜)、批发是家电销售的主渠道,厂家自建专营店占有份额较小。
终端类型的销量结构分析,要求企业必须从自己的分销结构、终端类型角度,考虑相应的产品组合策略,兼顾终端适销品种、终端现金流、终端盈利性三大核心要素。
对于食品企业来说,终端主要分以下四大类型:(1)KA(连锁大卖场)、CVS(便利连锁店)——这种现代零售业态在食品销售中的比重越来越大;(2)传统单店或地区性连锁的A、B、C类开架自选式超市;(3)区域分销商及其覆盖的地区终端;(4)D类小终端。
图8-16某食品企业基于分销-终端类型的产品结构化示例
企业不仅要规划分销渠道的销量比例,如前面所举家电分销结构的案例,而且要根据终端类型特点进行产品组合规划。食品企业的终端类型结构化基本原则是:
(1)KA、CVS:以卖场货架的占据为目的,加强利润型产品的比例,其中KA是新品上市的有效终端,货架占位面积就是品牌/产品在卖场的地位,也有利于厂家(或经销商)与超市的谈判地位。
(2)A、B、C类地区超市:这里超市应以成熟型产品为主,也可以是新品上市的终端。
(3)分销商渠道:应以现金流型产品为主,利润型产品、新品都应该慎重选择这个渠道;分销渠道的品种,要精简,只保留当地市场销量最好的产品,走薄利多销、周转快的道路。
(4)D类店:应采用“一专多能”的策略,即选择一个消费者认知度较高、周转速度快的“金牛”产品,利用这个产品建立与D类小店的客情关系,然后逐步导入利润型产品,培养对D类店的综合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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