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层经济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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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陈锡文:深入“三农”的官方经济学者(6)(2/2)
的农民权益保障问题

    农村城镇化是伴随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而生的一个热点话题,一方面我们要进行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用城镇化的方式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变为城镇居民,这两者看似对立,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有些学者认为,农村城镇化是中国未来的一个经济增长点,如果这一点做不好的话,中国的改革开放有可能前功尽弃。所以,城镇化问题随之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陈锡文认为,在我国实行城镇化就是要把农民从土地转移出来这样的初衷是没有问题的,但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合理规划经济布局,加快中小城市发展,为农民的转移提供更多的条件。

    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即便是有70%的人都变成了城镇居民,留在农村的人口绝对数还是非常庞大的,所以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村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绝对不能忽视,要使农民共享改革的成果。

    对于城镇化过程中最突出的占用农民耕地的矛盾冲突问题,陈锡文认为相关方面的法律缺位或者有法不依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违法占地这样的事情大部分都是政府官员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关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界定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徇私舞弊”的前提。对于违法占地这样一个事实很容易确认,但是不是因为“徇私舞弊”就难以查清了。即使经过立案侦查,最终确认是因为徇私舞弊而违法占地,最终该官员的罪名也会转移到贪污上去。所以这条法律本身就存在很大问题,不具有可操作性,这也是造成违法占地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7年到2008年,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力度较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有上千名官员因此获罪,但是土地违法案件时至今日仍然是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陈锡文所谓的法律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恐怕也与当年土地财政和高房价的诱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城镇化过程中还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就是人在城市户口却在农村,到了城市的农民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一些地方出台了“两换”政策,也就是拿农民的宅基地换房子,拿农地换社保。

    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经济学者都持否定态度,陈锡文更是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是在人为制造不平衡。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和承包地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而社会保障是政府应该给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用自己的财产去换取政府的公共服务,这个做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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