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仍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
所谓“包产到户”,就是将集体的土地承包给农户,并且以土地来制定其年产量,如果产量达到了这个规定的量,农户将可以得到一定的约定报酬;如果没有达到这个规定的量,农户将得到酌情减少后的报酬;如果超过了这个规定的量,农户不仅可以得到约定的报酬,还可以从超额部分中得到相当比例的分成。
陈锡文认为,在这样一种分配体制当中,土地产出品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是在这样一种集体的制度下为集体劳作而取得报酬的“打工者”。不过这相对于以往的“大锅饭”式的劳作已经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起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作用,但是这样一种折中的改革作为一种过渡最终还是要被抛弃的,因为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在这样一种制度模式下还是难以保证。于是,产生了类似于小岗村的“包干到户” 的生产改革模式。
“包干到户”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一模式相对于“包产到户”的方式彻底打破了过去的统一经营和分配的制度,确保了农户在农业经营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极大调动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强了其进行农业技术革新的动力。
3.力主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村改革在中华大地上轰轰烈烈地展开,农业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粮食产量逐年递增。到了198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8 142.4亿斤的历史新高。从这个鼓舞人心的数据背后,陈锡文看到了农村改革的一个机遇,提出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建议。
由于连年的丰收,又加上当时仍然存在的“统购统销”的政策干预,大量的粮食被积压在粮仓之内,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仓储费用,而且由于粮食的自然属性,存储时间长了就会造成很大程度的浪费。另外,由于粮价国家挂牌和供给大增的双重影响,粮食价格不断下跌,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所以,如何利用这些余粮成为当时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关系着在农村经济改革的第一次分产到户的潜力爆发之后如何二次启动农业经济发展的问题。
陈锡文主张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机遇,抓紧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他认为,农业的发展就当时的现状而言,还处于一种小规模作业的原始状态,要想在这个层面上进行升级,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了。很多农副产品单纯因为交通运输的问题就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所以要抓住粮食丰收的机遇,把这部分余粮所提供的资源投入到农村的基础建设上去,逐步由“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化方向引导,让便利的交通为农业经济的市场化提供基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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