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弄这些当大官的不过瘾,连史馆办事、卫幕杂流、指挥千百户、各衙门办事人员,及各部书办等基层小官,一律被编入被“助饷”的行列。
很多基层官吏贪污不到钱,但交不出就用刑,最普遍的刑罚就是“夹棍”,这也属于十大酷刑之列。
咱们电视里见的“夹棍”,就是几根圆木棍排列在一起,两边的人一拉,受刑的人疼的死去活来。但农民军的“夹棍”不是这样,人家把圆棍改成了方棍,带棱带角,用铁钉相连,用此棍夹人,“无不骨碎立死”。
有这样的酷刑恐吓,那交钱是交的飞快,唯一苦的是那些没有钱的。
上层这样“大捞”,下层士兵够不到那些,便在下面进行“小捞”,怎么“小捞”呢?那便是在夜间“斩门而入,掠金银奴女。”
人类基础的**不止金钱,还有美女。
身为农民领袖的李自成在这方面起了带头作用。他一进北京,就住到皇宫,“即唤娼妇小唱梨园数十人入内”,以前在驿站上班的时候,只见那些有钱的、当官的,随手召来歌女唱些淫词艳曲,心里是相当羡慕,有朝一日权在手,总要实现当初的这个梦想。
还将宫中掌书宫女杜氏、陈氏、窦氏、张氏占有,而窦氏尤受宠爱,号曰“窦妃”。
他还把宫女集中起来,分赐给随来诸将,每将各三十人,如牛金星、宋献策等要人都各得数人。他批准将戚畹家妇女分给各队营长,按册配给,不拘老少,有子女的也一并随养,有的得到一个年少而貌美的,就兴高采烈地抱到马上;有的得到年龄大或相貌丑的,也无可奈何。
老大都这么样了,老二刘宗敏也不遗余力,刘宗敏占都督田弘遇府第,田府本来就美女多,刘宗敏还迫胁那些被“追赃助饷”人员,交银或者美女。
这样一来,很多人就交出了自己的小妾给刘宗敏。
当时众所周知陈圆圆在田府,刘宗敏一入田宅,就把她挟为己有。
至于吴三桂老爸吴襄,为御营提督,自然不能幸免。被拘禁于刘宗敏寓所,也同样受刑追赃。当时刘宗敏负责追赃,大部分明官都被拘禁于他的寓所。
对吴襄拷掠的说法不一,但从吴襄既无生命之危,也没有致残来判断,可知吴氏一家受刑不重,派饷数目也不大。
当李自成需要利用吴襄劝降三桂时,就把吴襄释放,甚至宴请他,也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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