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伯特不打算放走这次自认为的机会:“您看现在火领那边又起战事,若不是我早些年趁着和平将一家老小带来了腊角镇安置,恐怕我会寝食难安。我现在手头上攒了十万金币,就想着能让家人搬进内区里居住。可是碍于我的出身,子爵大人可是连租房都拒绝了我,这让我着实为难。”
两手没有闲着,一只抚摸着头上的百熔蜥,另一只轻抚胸前的精灵蛋:“连租房都不许么,那就太过分了。好歹你也是我们协会登记的十阶战士,这不是连协会都不信任嘛。”
赫伯特抱怨道:“更过分得是,我举家搬迁了过来,支付了双倍的价钱,才能在外区购买到一栋不算大的双层房子。四世同堂九口人,全都挤在一栋占地面积不到一百平米的房子里。”
马森:“唔哇,九口人,你家人丁真兴旺啊。一百平米的双层,对于一些普通人来说挤一挤倒还是能住。不过这双倍价钱,确实太过分了。嗯……你执意要在内区买房子吗?如果只是租来住的话,我觉得应该很好办。又或者帮你在外区弄一栋面积更大的房子,十万金币完全能够买到带院子的那种了。若是在内区的话……
我记得伦纳德子爵曾经跟我提过佩兰的那间旅店估值在两百万金币左右,搞不好他会是以这种方式来估计房价,恐怕买不到比较合适的房子。”
佩兰的旅店总共三层,一层是餐厅和马厩,二层和三层是客房。客房总数为四十间,靠近楼梯的三件租让给了一楼餐厅,所以实际客房只有三十七间。客房每日的平均价格均在两枚金币左右,四季差别不大。
实际上因为价格的原因,客房不可能每日都满座。但每个月结余下来,佩兰和贝蒂斯都能拿到四五百枚金币的利润。算上餐厅的租金,还要更多。伦纳德子爵给旅店估值,是把所有客房和一楼餐厅都视为全年爆满的状态,然后算他个几十上百年。
至于住宅怎么算,马森就不知道了,她只知道这个伦纳德子爵绝对会很坑。
要说腊角镇最豪华的住宅,非伦纳德子爵的宅邸莫属了。它落座于内区西北方向,要算的话,它算是在剧院区内。这座豪华的宅邸起先并不存在于此的,子爵刚搬来的时候这一片都还是些普通的石质民居。
最开始那会子爵没有动这些房子,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担心随便动会让房屋失去原有功能,自动控温、照明什么的。其次还担心会引起阿恰的反感,或是说担心阿恰一怒之下把他给做了。毕竟最初与阿恰的接触,让他知道了贵族这身份在他面前根本不是什么筹码。
再者那会也没钱建造更好的房子,就算想造也造不出来。出租内区闲置房屋、出售外区房产疯狂敛财的他,在数年后探得了阿恰的口风,便大刀阔斧地造了这么一座与内区风格颇为不同的宅邸。
这也得益于传送阵的建设工程,让他能以更快的度和更廉价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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