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点,但绝不是在那一片百姓集中居住的民房中间,而应该是靠近边缘,易处理尸体的地方,那他先必须要临近河水。”
杀人分尸,就算血液流出的量有限,也总需要清理,临近河水,方便清理碎尸的时候所喷溅出的血液。
“猎人,或者以打柴为生的人,他们在半夜的时候,应该很少外出。或者,根本住在城外,以猎人为例,夜晚山林间野兽多出没,猎人只会设下陷阱等待猎物自己钻入圈套,早晨过后才会去查看。打柴的人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一黑他们在山里行走都困难,更何况是做事了。这两种身份的人,如果是大晚上在城里到处走,也容易引起怀疑。但,”我抬起头,“如果是屠户便不同了,屠户可以收摊晚,可是出摊早,他了解城里的动向,并且,屠户本身对于分尸更有说服力”
屠户,熟练掌握用刀去砍剁动物的尸体,而且城中的屠户,多会用一辆推车来承载重物,辅助运送较重的肉类,他们对街市上足够了解,平日里靠宰杀牲畜,推着一辆车运送货物,摆摊贩售为生。
“那便通知栾珣大人吧。”祭煜说,“按照先前的条件,在已知两点附近寻找住处靠近水源,并且从事屠户生意的人。”
“嗯。”
如果凶手本身是一个身有缺陷的人,因为幼年的经历,导致他身心育不正常,偏激,易怒可是绝大部分因为自身条件有限,而受到欺负的人,在心里的恶魔被完全逼出来之前,所表现的正常反应,应该是自卑。十一个孩子的尸骸,有十具是从近一年前开始遇害的,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开始,凶手遭受刺激,才开始通过杀戮,饲养他心里的恶魔。
一个身体有缺陷,智力不如正常人,但是孔武有力,却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的男人,他靠从事屠户的生意,日子过得应该也算是不错了。他在城里有一间宅院,虽然位置有些偏僻,但是临近水源,也算方便他平日里在院子里将贩卖的牲畜宰杀。这样的日子,在当下的宋国来说,算不上很好,但也着实比许多人家要强出去很多了。只是两年前,突然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饿死在他眼前,这个男孩的左腿天生残疾,这件事,令凶手受到很大的刺激。他先是将这个男孩埋葬了,然后然后,为什么隔了一年,才开始这一场杀戮呢?
那个男孩和凶手到底是什么关系?凶手在这一年时间里,又生了什么?
“姐姐,你这两天很忙吗?”小秀架着一根较粗些的树枝当拐杖,走了过来。
我正思索着案子的事,听到她的声音,乍一回头,竟有些出神。小秀架着那拐杖靠近我的样子,和印象里的萧珏似乎有些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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