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之后的第一次大方,一盘牛排就要几百到一千的,这牛绝对和普通牛不一样,肯定是吃上好的饲料,不然为什么这家店里卖这么贵。
罗大叔点完后,将菜单递给服务员“都要七分熟。”
“我要九分。”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服务员看我的眼神是鄙夷的。
而且罗大叔还说不认识我。
平常人点牛排都不会超过七分,而我要九分。我一直都觉得,七分熟容易拉肚子,这是我第一次吃牛排后得出的结论,那些不拉肚子的,肠胃承受力真强。
沉默了很久,罗大叔开口“你还记得八年前你对我说过的话吗?”
“我说什么了?”我除了对他说过谢谢,就没有说过什么了,但是这句谢谢,并不值得他今天拿出了问。
他说,没什么。
之后就一直都是沉默的,直到吃完后,他送我回家里,说的第一句话“下车!”
下午两点的太阳还是很暴晒,行人很少,零零散散的有个别打伞的路过身边,我站在楼房的阴暗处,避免被阳光照射。
罗景旭就在我的面前,是的,他的左手抵在刷着白色墙粉的墙上,身子距离我的胸部有一厘米,本高我一个头的他,低着头额头对额头。
就是这么简单,他对我完成了电视剧里的壁咚。
我觉得他要打我,就像长辈教训晚辈一样,他目带凶光盯着我,我的心脏心虚的猛跳。
他换成两手抓着我的肩膀说“于默,你做过什么你忘了吗?”
这句问话不带疑问,而是肯定我对他以前做了什么,但是我是真的不记得了,我没有失忆,只是暂时想不起来。
我摇摇头“大叔,对不起,我,我真想不起来。”
罗景旭松开我“是我唐突了,局里还有案件,我需要去邻县出差几天。”
要分开几天吗?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家里来亲戚,呆了几天要离开时的心情,不舍?对的,对于长辈的不舍。
罗景旭比我大十一岁,以前爸爸跟我说,大十二岁就是大了一辈,他与我就少了那一岁,但是他是年头生,我是年尾,相当于比我大了十一岁又十一个月,我自然而然的把他归类于长辈那一类的了。
还有两个半小时就要上班,我对罗景旭道别后,回家利用那两个小时的时间将小说更新了一篇。
一个星期过得很快,罗景旭我有一个星期没有见到过,离开这个我工作了两年的咖啡厅,终有不舍,和晓燕相拥道别,两人哭哭啼啼的寒暄对方照顾好自己,记得天热时多穿衣服多喝热水,记得洗澡时要多洗热水,记得天冷时少穿点衣服等等。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都在准备着小说出版的事情,以前觉得出版太麻烦,虽然出版费高,但是因为咖啡厅的工作而没有多少时间,不仅出版,还要给读者们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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