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分配如下。
国内上市:本土财团a,掌控本土b公司2704的记名股票,本土外放无记名股票2496。
国外寄卖上市:国外财团x最多拥有2396的记名股票,股市外放无记名股票2304股票。
不管是谁,国内国外双管齐下,最多收购48的无记名股票,依然无法进入董事会。
故此,国外财团x的不管怎么出售,分配出多少个股东,有多少人挤进董事会都无关紧要,依然无法完成收购本土b公司,最多让你监管财务权,或管理b公司旗下的部分产业。
严谨保守的德国佬就是这样玩“双重上市”,有问题吗
当然,这个“全球性股票”和“双重上市”的谈判比较麻烦。
曲线救国,也有另一种简易形式,同行于全球多个国家。
比如:国内不上市,改成发行内部原始股无记名股票,让公司员工的亲戚朋友以及政府部门的领导家属随意抢购就是了。至于记名股票,只要持有本国护照之人都可以参与进来,反正股东大会多少人都无所谓。
本土财团a的控股方a1只需要掌控2704的本土b公司股份,就可以牢牢的把持本土b公司的董事会;再延伸一下,控股份a1的个人法人,只需要掌控1406的本土b公司的股份,就可以随意选派b公司的董事长了
前文已经讲过:控股方a1的个人法人,只需要掌控1406的本土b公司的股份,就可以牢牢的把持董事会任名大选。
如此一来,捆住了本土财团,防止了资金外流,又可以获得最大利润,一举六七得啊
按照52的绝对安全控股线,再延伸一下。
假设:控股方a1为公司法人1,即to组织,包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的北美自由贸易区。
01年12月11日开始,华夏才正式加入wto,目前市场开放程度较低。
05年,北美、南美和加勒比海所有国家古巴除外共34个国家组成的美洲自由贸易区才会正式成立。
由此可见,05年之后,将进入各种资本同时疯狂抢占全球市场的大时代。
话归正题。
一个公司的兴起往往和头脑敏锐的创始人或某一代董事长兼ceo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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