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不管她有多像我,也不管我有多像她,边伯贤还是爱的是金知晓。
我出来的那天,阳光很好,我也看到了金知晓,她和边伯贤站在一起,很刺眼。我挑衅地说了几句话就让边伯贤送我回去了。
在车上,他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闹腾,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肚子饿的时候别购物,刚吃饱饭别洗澡,半夜想的话别发出去,生气的时候别说话,以及,该离开的人别挽留。更何况,边伯贤,没人别我更了解他了,挽留,没用。
朋友说我成全了他们。同事热心的短信问我的情况时,我就稀里哗啦地忍不住泪流满面。
我就是想哭,我已经喜欢到边伯贤什么地步了呢?我喜欢他喜欢到,一想到他以后再也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交集,我就想哭了。
下班回家,回的我的家,边伯贤的家,认识,不敢去。
一个大写的怂,也是一个大写的要脸。
回到家,四周空荡荡。
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人问自己一句你吃饭了吗。什么都没变,变了的只是更加矫情的自己。
去楼下的超市买了满满两袋子事物,回家一点点做好。满满品尝。
孤独的人,要吃饱饭,因为事物有治愈悲伤的力量。
我为我失去的那些倍感难过,失去你的笑容,就像让你快乐和伤心的都不是我一样难过。
爱情这种东西,我已经不再有勇气了。
taylor swift的《the moment i knew》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她好听的歌很多,我却唯爱这一首。
就像这首歌表达的情感一样,感情的消逝不是一分两秒的事,都是来自一点点的摧毁。
大提琴和钢琴,最完美的搭配,最让人动心的旋律。
我爱你,只是你不再爱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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