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欲做任何解释,在他的心里我已经是这样了,有一天我离开叶景崇才能更显的理直气壮。
回到枫北苑,门口迎接我的正是许久不见的旺财。
旺财庞大的身躯软软的趴在门口,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张一合,看到我回来,立刻扫扫尾巴爬起来,我怕它扑过来,赶紧拿起包放在胸前。
阿若还帮我拎了些蔬菜回来,是早就买好放在后备箱的。看到我那么怕旺财,阿若冷冷的哼了声,走在我前面,我赶紧跟上去牵着他的衣角,像个小尾巴似的在他身后。
把菜分类放入冰箱,打理的井井有条后,阿若回头看到旺财在厨房口,眼巴巴的看着我们两个,走过去拍了拍它的头。
“叶先生出差了,旺财,你知道你的任务吗?”
旺财的眼睛湿漉漉的,好像是因为主人不在而伤心了。我瞅着一人一狗在对话,觉得好笑,又觉得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在我心里缓缓的流过。
我不是天生怕狗的。
我曾经,也非常的喜欢狗。可是,自从孤儿院的孩子让一条大黄狗追着我,把我逼到墙角,后来我每次看到我都觉得它要对付我。
其实,旺财还是很可爱的。
阿若继续说:“那位秦小姐,是叶先生很喜欢的女孩子,你在这里要好好保护她,知道吗?”
阿若的声音不再那么冰冷,也许是对着旺财,心里坚硬的那一块也会变的柔软起来了。尤其是说到‘很喜欢’三个字的时候,阿若的声音有些颤抖,有些难以名状的固执。
就像信念,就像遥远天际不变的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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