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知道我来酒吧的目的并不在于喝什么。仅仅是欣赏你喝轩尼诗的样子。”不知道我说的这句他是否听懂了,但他耸耸肩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更加可爱了。
在剩下的几小时里我们都不太说话,他一杯接着一杯喝着轩尼诗,我想他至少已经点了三瓶,桌面上散落着七八个喝空的酒杯。我从包里拿出一包万宝路的烟,然后点上。透过徐徐飘出的烟雾眯着眼睛欣赏这个男人喝酒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一直待到了酒吧打烊。James想要送我回家。我却说“No, I just want to go to your house.(不,我想去你家。)”便做了个很妩媚的姿势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又问“Come on, where is your car?(你的车在哪儿?)”
他却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车。我疑惑了一下:一位有钱的西雅图帅哥可以在酒吧挥金如土,却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座驾,这未免有些荒唐了吧。
他直径走到路中间顺手拦下辆的士,然后招呼我过来。
“I'll take you home.(我送你回家。)”他温柔地对我说。
“I want to go to your house!(我想去你家!)”我对着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是吼出来的。
面对我这样的强硬态度他似乎是妥协了,转头对司机说“去安德鲁斯庄园。”
我暗自窃喜:女人小小的任性再一次夺取了胜利!
事实上我并不意外自己与James的关系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如细胞分裂般迅速发展起来,或许我还没走进他的房间与他相拥在床上。但一切很明显,我已然胜券在握。
“James Harney,我可不是你的一夜情人。”
而你,仅仅是我在单向街遇到的那个英俊的外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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