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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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不可得兼(2/2)
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读解】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权势又想不做官的潇洒自由。

    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麻将;想工作又想休闲。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了。

    生于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没有生与义,生命与爱情与自由的不可得兼了,这是幸事。不过,面对滚滚而来的经济洪流,义与利的二难选择却恒常悬在我们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么而取什么呢?

    至于孟子所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则是所谓“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这有《礼记·檀弓下》的一个故事可以佐证:

    齐国遭到饥荒,黔敖准备了食物在路边赈济饥民。一个人饥饿不堪地走过来了,黔敖连忙左手端饭,右手端汤冲那人喊道:‘嗟!来食!”那人瞪着眼睛对黔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尽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坚决不吃,直到饿死。

    其穷棒子精神如此!因为——

    “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痛的。”(**《别了,司徒雷登》)

    这算不算是“舍生而取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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