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蔡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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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冤家(2/2)
千两银子,将她嫁给孙家,实际上等于拿她抵债。当初,虽有人劝阻这门亲事,但“大老爷执意不听”,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儿女的婚事决定于父母。后来,迎春回家哭诉她在孙家所受到的虐待,尽管大家十分伤感,也无可奈何,因为嫁出去的女儿就是属于夫家的人了,所以只好忍心把她再送回狼窝里去了。

    在大观园女儿国中,迎春是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可是,有些人偏偏要把这个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功劳记在程伟元、高鹗续书的帐上,认为续书也有比曹雪芹原著价值更高的地方,即所谓“有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暴露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因而“在读者中发生更巨大的反封建的作用”,甚至还认为“婚姻不自由,在《红楼梦》中,它是牵动全书的线索。”(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人民文学出版社,第29、31页。)这无非是说,续书把宝、黛悲剧写成因婚姻不自由而产生的悲剧是提高了原著的思想性。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所谓“更深一层的反封建意义”,如上所述,原著本来就有的。《红楼梦》虽暴露封建婚姻罪恶,但决不是一部反对婚姻不自由为主题或主线的书,把这一点作为“牵动全书的线索”,自然就改变了这部政治性很强的小说的广泛揭露封建社会种种黑暗的主题,改变了小说表现四大家族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趋向没落的主线,把基本矛盾局限在一个家庭的小范围之内(曹雪芹是通过特殊的典型化手法,有意识地把贾府这个封建宗法制贵族大家庭作为当时整个封建宗法社会的缩影来描写的。人物主要活动场所名曰“大观园”,说它是“天上人间诸景备”,正暗示了这部小说的作意),把读者的视线引到男女恋爱婚姻问题上去,甚至使人误以为作者在小说开头声称此书“大旨谈情”的“情”,真的就是儿女之情了。这实在是续作者对原著精神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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