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水浒-孙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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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的象征──二说李逵(2/2)
回到李逵身上,这黑旋风固然有天真烂漫的美学趣味,但不要忘了,他的多出于生物本能冲动的行为多半是反文明的,蛮荒的,强破坏力的,因此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里将李逵看作梁山耽于杀戮的凶险的破坏力量的象征,而鲁迅先生也早在《集外集·序言》中说道:“我却又憎恶张翼德型不问青红皂白、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欢张顺的将他诱进水中去,淹得他两眼翻白。”文革时,鲁迅先生《三闲集·流氓的变迁》中一段关于《水浒传》的议论,被无数人引用来骂《水浒传》鼓吹投降,但上面《集外集·序言》中的这段,就只好全当没看见,因为实在不好解释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鲁迅怎么会对彻底的农民革命派李逵如此反感。

    其实李逵哪里是坚决的农民革命派,他只是梁山人格中强悍而又冲动的本我人格的体现,是个几乎不知理性的价值规范为何物的长不大的孩子。所以一旦离开野性冲动大有用武之地的战场,为了执行诸如搬请公孙胜这类任务进入城市这种文明的社会,他必得有一个外力制约者如戴宗、吴用或燕青同行方可,此类描写便颇具象征意味。

    同样,黑李逵对宋江那种格外的、特殊的忠心与依赖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深具“儿童情结”的李逵同样需要一个价值的标尺,一个能确认他存在的意义的精神之父,于是他那颗天真的心灵仰慕了许久的宋江终于在他的生命里出现了,试看李逵初见宋江时是何等的狂喜,而宋江也是又送银子,又带李逵喝酒,对他那卤莽的行事一味微笑着任从,你说需要银子还债,便给你银子还债,你说小盏吃酒不过瘾,便吩咐酒保专给你换大碗,看你吃鱼吃不饱,又专为你要了两斤肉,临别还送了五十两一锭大银,这一切都和宋江初会武松时的意味有微妙差别,宋江在柴家庄厚待武松,要出钱给他做衣服,又连着几天带他各处吃酒,这并不是为了满足武松的口腹之欲,而是为了熨贴武松那因柴进的慢待而受伤害的自尊,表现的确实如一个温厚的兄长,而宋江初会李逵的那一日,那举止,那神态,却全如外公疼爱外孙。这一日奠定了宋、李二人终生的情感格局。此后,宋江因题反诗入狱,戴宗因受知府差遣进京需离开一段时日,李逵怕贪酒误了宋江饭食便“真个不吃酒,早晚只在牢里伏侍,寸步不离”,这是何等情分,须知粗卤的黑李逵能做到这种地步也是绝无仅有,这只怕要比他后来跳楼劫法场还难得多。再往后,二人一个说“他与我身上情分最重”,一个道“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吧”。宋江带数人元夜上东京时,曾对李师师戏称李逵是“家生的孩儿小李”,难道这种玩笑也可移用到武松、鲁智深、大刀关胜身上?所以李逵对宋江,既不是手足之情,也不是部属对统帅的愚忠,而是更近于儿童对父亲的深深的依恋,宋江名义上是他的大哥、首领,而实际上,却是这个具有“儿童情结”的好汉的永远的精神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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