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与“义”在先秦之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在儒家祖师的语录里,“忠”指的是尽心为人办事,不分对上与对下。如“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义”指的是办事准确,几乎包括处理一切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不义而富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义”(《孟子·梁惠王》)。
先秦以后,“忠”的概念逐步转化为下对上特别是臣对君的道德观念,“义”的概念则逐步转化为同类人(家庭成员、亲朋戚友、官场同僚)之间互相对待的道德观念。一般说来,“忠”与“义”这两个概念已经演化为一个对立的统一体。汉代以后,“忠义”连缀的现象开始出现,人们用“忠义”来称赞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说明他既能对上讲忠,又能对同类人讲义。如《资治通鉴》在提到唐代“安史之乱”,张巡困守孤城,抵御叛军时,就有以下叙述:
令狐潮复引兵攻雍丘。潮与巡有旧,于城上劳苦如平生,潮因说巡曰:“天下事去矣,足下坚守危城,欲谁为乎?”巡曰:“足下平生以忠义自许,今日之举,忠义何在?”潮惭而退。(《资治通鉴》卷二一八)
文中张巡对令狐潮的责备,是说他不忠义。不忠,指令狐潮投降了安禄山,背叛了唐王朝;不义,是说他劝朋友投降,对不起朋友。此处正是涉及“忠”、“义”这两方面的概念。
在“忠”与“义”这两个概念的发展中,“忠”的含义越来越固定,直至被完全局限于君臣之间个人的单向度关系中,且是天定的具有形上必然性的关系,从而使“忠”具有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内涵。而“义”的含义却在表同类人的关系这个大范围内越来越变化多端,直至成为地方武装联合、民间组织的一种号召和纽带。这种“义”的观念的发展当然对统治阶级是很不利的,因为以“义”为号召的联合,既可以表现为互相扶持的小集团的“结义”,也可以表现为反抗官府和朝廷的人民的“聚义”。明张溥的《五人墓碑记》里记载苏州市民反抗魏忠贤的斗争,就有“激昂大义,蹈死不顾”和“大阉亦逡巡畏义”的话。为了防止这种“义”逸出封建统治阶级修筑的轨道之外,朝廷的策士们就在“忠义”二字上下工夫,这种“忠义”不同于上文所说的“忠”与“义”的自然连缀,而是含有政治目的的捏合。首先承认某部分人或某集团在下层的活动是“义”,然后在“义”的前面冠以“忠”来诱导这些人不造反,甚至是效力朝廷。“义”在这一政治伦理“忠”的统辖下,遂演变为一种官方意识形态能够容忍与许可的行为。再者,“忠”、“义”二字连辞,显然有化解其狂狷之气,整合其豪侠之心的作用,并以此为行动者提供一种价值预设,经由这一人格的自觉和提升,最终走上忠君报国之路,成就“大我”的境界。
二
在《三国演义》中,“忠”、“义”浑然一体,几近天衣无缝。“忠义”这面旗帜在第一回“桃园结义”中就明确亮出来了:“念刘备、关羽、张飞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忠于刘汉王朝是刘关张共同的政治理想,对刘关张来说,“尽义”就是“全忠”。
“义”在《三国演义》中的内涵是很丰富的:君主之义在于爱民;臣下之义在于忠君;朋友之义在于一诺千金、知恩图报;兄弟之义在于生死与共等等。刘关张之“义”之所以为后人推崇,是因为他们的“义”是所有这些“义”的集中表现。
刘备可称为人们心目中“仁义之君”的典型。他在任安喜县尉时,“与民秋毫无犯,民皆感化。”任新野牧时,民众以歌颂之:“新野牧,刘皇叔;自到此,民丰足。”兵败樊城时,更有一幕足感神明的情景:
……令孙乾、简雍在城中声扬曰:“今曹兵将至,孤城不可久守。百姓愿随者,便同过江。”两县之民齐声大呼曰:“我等虽死,亦愿随使君。”即日号泣而行,扶老携幼,将男带女,滚滚渡河,两岸哭声不绝。玄德于船上望见,大恸曰:“为吾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吾何生哉!”欲投江而死。左右急救止。闻者莫不痛哭。(中华书局1995年版)
刘备正是凭着这种”爱民如子”的“大仁大义”,独占“人和”之利,吸引了文如诸葛亮、庞统,武如关、张、赵云等英雄才俊似百川入海般争相归附,最终成就了鼎足天下的丰功伟业。
要论《三国演义》中的“义”,就不能不谈关羽,人称三国之中有“三绝”,关羽就是“义绝”。关羽历代加封,直至“盖天古佛”,成为人神极至,这与他的“忠义”是分不开的。
在第一回出场时关羽就介绍自己说:“因本处势豪倚势凌人,被吾杀了。逃难江湖五六年矣。”路见不平,锄暴安良,颇有些江湖豪侠的狂狷之气。
而这种江湖侠义在“桃园结义”之后,因为有了“忠”的牵引,就逐渐转化为“忠君之义”了。正如关羽在“封金挂印”前对张辽所说的:“我与玄德,是朋友而兄弟,兄弟而又君臣也。”
要为“义”干几件大事也许并非不易,但要将其融化在血液之中,见之于生活细节,而且有始有终,则着实不易。关羽则事无巨细,皆以“义”为准则,不僭越,不疏漏,不愧真正的“义士”品格。下邳败降,他与曹操立以“三约”:一保节操,辨君臣之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二严男女之义,“二嫂处请给皇叔俸禄养赡,一应上下人等,皆不许到门。”三明兄弟之义“但知皇叔去向,不管千里万里,便当辞去。”也就是说,投降可以变通,惟有对大汉之忠,对刘备之义,生死不渝。所约三事,第一件似难却易,第二件更是不难,曹操所难的只是第三件:“然则吾养云长何用?”张辽此时劝曰:“岂不闻豫让‘众人国士’之论乎?刘玄德待云长不过恩厚耳,丞相更施厚恩以结其心,何忧云长之不服也?”曹操于是从之。可是曹操和张辽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曹操“设大宴,会众谋臣武士以客礼待关公,延之上座。”但关羽并不领情,礼不足以结之。“又备绫锦及金银器皿相送,关公都送与二嫂收贮。”金帛不足以动之。“又送美女十人,使侍关公。关公尽遣入内门,令服侍二嫂。”好色不足以眩之。曹操见关羽战袍已旧,便以异锦做袍相赠。关羽将新袍穿于衣底下,仍用旧袍罩之。曹操以为他节俭,关羽解释说:“某非俭也。旧袍乃刘皇叔所赐,某穿之如见兄面,不敢以丞相之新赐,而忘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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