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KFC出来,已是晚上八点,繁华的街道熙熙攘攘,左戈显得很安静,伴在林晚身旁,没再提起要去修理铁军这件事。
镇中心是小镇最繁华的街段,商业店铺如芝麻开花似的,惹得行人光是用眼睛看就觉的应接不暇,林晚对于那些装修高档的商店,向来不愿涉足,因为里面的商品,虽心仪,她却买不起。
她喜欢挤在人堆里,光顾那些流动的小贩,尽管有时一两个小时逛下来,淘到的尽是一些廉价的小玩意,但是她认为这样很好,因为她帮助别人,尽管伸出的援手微不足道。
若不是生活所迫,谁会顶着被城管追赶的风险去做街头小贩!
儿时,李英就是靠着在夜市摆摊卖麻辣烫来养家糊口,她和弟弟林夜放学之后,每天都会过去搭把手……
因为亲身经历过,那种为了生存,冒着风霜雨雪,酷暑严寒,日日咬牙坚持到凌晨的日子,只为了多赚一点钱,所以懂得,那些在繁华街头巷口推着两轮板车叫卖的人,他们的辛酸与渴望,有时你买一点他们卖的东西,就给了他们莫大的希望。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与人之间,守望互助,这个世间才会变得温暖。
一路走马观花,林晚的眼睛忙个不停,在卖小玩意的摊位前一一扫过,时不时点点头,又偶尔摇摇头。
左戈纳闷,她明明很眼馋,为何只看不买,忍不住开口问道:“你看上什么玩意了没有?”
林晚低头不语,继续在人群中穿梭,摊位上的商品琳琅满目,但是她很有自知之明,自幼家贫让她养成了节俭的习惯,没有需要的物品都尽量不买。
她现在这个年纪,偶尔会做白日梦,她时常会想,若是突然间她有了很多钱,要怎么花才好……有时间也会想,长大之后参加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她一定要给自己买很多洋娃娃和漂亮的衣服。
她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曾写在日记,有一日被上高四的表姐看见了,表姐笑着和她说:“白日梦很美,就像我小时候,也常纠结着,长大以后,是上清华还是选择北大,只是当我真的站在高考的独木桥前,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可爱,那些美的冒泡的白日梦,都是自己想多了。”
表姐说那话的时候,正面临着第二次高考,眼圈下一大片乌青,笑容很苍白无力,那时,她就知道了,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再也没有资格做白日梦了。
“林晚、林晚……”
林晚越走脚步越快,左戈被人群阻挡,离她越来越远,只能出声叫喊她的名字。
林晚听到声音回头,眼中划过一抹震动,灯火阑珊处,被人群冲散开去的少年,脸色焦急,举着一只手朝她大声呼唤,生怕她会消失不见。
“噗嗤!”许是被左戈窘迫的模样逗乐了,林晚不禁笑了出来。
站在原地,等他挤过汹涌的人群,好不容易走到她身边来,林晚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他的胸膛,调侃道:“好端端的,你居然会跟丢,也太没用了吧。”
闻言,左戈面上一红,眼睛瞥向别处,毫无底气,反驳道:“哪有,我只是有点小事要办,不小心落在后面了。”
“噢,什么事?”林晚大大的眼睛贼亮,狐疑地将眼前的男生上下打量一番。
见她开口问了,左戈的脸上顿时露出微微的羞涩,随即咳嗽了一声,故作镇定地问道:“你真想知道啊?”
“嗯……”林晚很诚实地,点了点头。
左戈的脸更红了,目光躲闪,低头轻声道:“其实也没做什么,就是看到一条水晶手链,觉得很漂亮,想着你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很喜欢,所以就去买了来,打算寻个适当的机会,送给我喜欢的女孩子。”
话音一落,左戈心中变得忐忑不安,稍稍抬头,想看看林晚的反应,却见她面无表情,与刚才的热络判若两人。
“林晚……”左戈轻轻唤了一声,他很不愿意看见她这幅冰冷的面孔,他的林晚,应该是笑容灿烂,活波开朗,调皮可爱的。
“哦……那很好啊……”林晚淡淡说道。
转身,略带疲惫,低声道:“左戈,我想回去了,你送我回去吧。”
“啊!哦,好的。”
左戈错愕,她翻脸的速度忒快了点吧,难道他说错了什么吗?插在裤兜里的一只手,抚摸着刚刚买来的水晶手链,犹豫着,不知该不该送给她……
女孩子的心思难猜,左戈深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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