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斯特躺在自己的营帐里,腿上的箭头已经拔出,医师为他仔细清理了伤口并缠上纱布,凡妮莎把午餐端进去的时候,他口中犹自呢喃诅咒着,一看到公主,登时立起眼睛大声咒骂,连餐盘都掀翻在地。
布兰特并不赞成凡妮莎单独会见霍斯特。用王子的话来说,这人是条疯狗,想要夺得欧瑟的佣兵团可以有无数光明正大的方法,没必要与疯狗打交道,万一被他反咬一口,岂不懊恼。然而凡妮莎觉得欧瑟要比霍斯特难对付得多,如果霍斯特是疯狗,欧瑟就是毒蛇,被疯狗咬上一口倒没什么,毒蛇的亲吻却是致命的。
选择霍斯特作为切入点,主要是因为他的贪婪,人有欲望就有弱点。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欧瑟也许没拿过王后的钱,但霍斯特不见得清白,他手中的那把匕首就是明证,背着长官接私活儿,这可是不小的罪名,除非欧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能够不计前嫌,但凡妮莎可看不出他有这种品质。
“瞧,我早说过那家伙浑身长心眼儿,”凡妮莎若无其事地说,“他已经跟欧瑟联合啦。”
“我的腿!”霍斯特嚷到一半停了下来,“什么联合!”
“嘘——”凡妮莎作了个收声的手势,悄声道,“欧瑟是不是极力向你们解释没有宝藏?其实他已经从布兰特那儿拿到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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