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ABA协会在纽约宣布成立。由此,ABA和NBA这两在篮球组织开始了整整九年的竞争。在竞争NBA也是采取的抢先、垄断策略。特别是人才竞争是两个组织竞争最激烈的。他们还为此打过官司。由于ABA和NBA双方对篮球人才的竞争,使得球员的身价迅速提高,经过9年的竞争,双方都被摊贩起来合同价格压得难以承受。
在这种形式下,NBA和ABA两位总裁经过反复协商,认为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有广大的市场和渡过危机的保障。双方就此达成协议:第一点是NBA接收ABA的步行者队、掘金队、马刺队和网队。第二点是ABA的神灵队和上校队就地解散,队员由NBA原有球队选择。
NBA在完成了对ABA的合并之后,NBA的球队增加到22支,形成了一个规模化的篮球市场。
就这样,在经过40年代和NBA合并以及70年代兼并ABA后,NBA完成了对美国篮球市场高水平联赛的垄断。可这并不是说,美国篮坛仅剩一个NBA,各种各样的篮球组织仍然存在,但是有能力和NBA形成对手已经不复存在。
如果说NBA是最成功的职业篮球组织,那么美国排名第二的职业篮球联盟便是美国大陆篮球协会,即CBA。
由于NBA的抢先、垄断策略的实施,NBA和CBA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有你无我的兼并的竞争,而是转化一种携手互补的合作关系。CBA实际上已经成为NBA的人员预备队和规则试验场,CBA既保持了自己的独立,又形成了和NBA的隶属关系。NBA每年向CBA投资,帮助进行市场开发和水平提高,这种合作非但没有削弱NBA的垄断地位,反而提高和丰富了NBA比赛质量和打法。
在企业竞争的互动中,企业合理运作“抢先垄断法则”,在某些情况下先动比后动优势大,所获利润也更加丰厚。先动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独占市场;二是先入为主,包括提高知名度和建立游戏规则;三是有权力为跟进者制造障碍。在成本和差异越来越难以成为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来源时,争取获得一系列先动优势便成为企业获得长期高于平均利润水平的主要来源。
在“抢先”实行垄断的过程中,需要企业在形成决策时胆大心细,同时应该制定一整套战略战术,先动有优势,自然就有风险。
抢先一步,先声夺人的“先”体现的是企业市场敏感度的“先”;体现的是企业市场观念的“先”;体现的是企业产品系统研发的“先”。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先”不仅体现是一种观念;同时“先”又是企业的一种核心竞争力。“先”是一种创新意识,“先”是一种危机意识。在信息大爆炸、产品同质化的今天,“先”就是快鱼吃慢鱼,“先”就是速度,“先”就是效益,同时“先”还是垄断的前提,没有抢先的概念,你永远达不到垄断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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