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四川、湖广、广东、广西,生活着众多的少数民族,苗、瑶、壮、彝、侗、傣,等等。自元朝以来,中央政府为了管理这些地区,实行了土司制度,任命土人头目,在当地世袭为官,即世官,土官按当地风俗习惯,管理当地的社会生活。土官可能是宣抚司、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的官员,称土司,也可能是府、州、县官,称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用流官,即朝廷可以任意调遣的官,代替土官,叫做改土归流。改土归流的结果是密切了当地与内地的关系,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当地的管理。
贵州布政使司的建立是明朝永乐时期加强对西南地区的管理的最大成绩。
洪武时在贵州地区只设贵州、思州、思南州等宣慰司,并设都指挥使镇守其地。贵州宣慰使隶属于四川,思州、思南宣慰使隶属于湖广,普安、镇宁等州隶属于云南。著名的彝族女首领,水西人奢香,就是贵州宣慰使霭翠的妻子。她曾因不满镇守都督马烨的暴政,到南京向朱元璋马皇后告状。后来马烨被朝廷处死,奢香保证“世世戢诸罗(彝族),令不为乱”。“开赤水之道,通龙场之驿”,使西南一方得以安定。
永乐初年,思州、思南两地宣慰司首领相互仇杀,明成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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