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有这样的事。第三,甲骨文中有“米众”的占卜。如“其米众”,“令兹米众”(《铁云藏龟》),“不米众”(《铁云藏龟拾遗》)等。这里的“米”借为敉。《说文解字》上讲:“敉,抚也”;有的注解说:“敉,安也”;《方言》上还提到不少地方“谓爱曰抚”。可知“米众”是商王对众关怀和爱护的表示。这样的待遇,奴隶是不可能有的。再说《商书。盘庚篇》中的“众”,商王与他们讨论迁都之事,反复进行劝说,可知他们必是有相当地位的。若是奴隶,便不必多费口舌,只需一根绳子,像对待牲畜那样牵着走就是了。至于“众”字上面的“日”,是神圣的标志。甲骨文中有“宾日”(《殷契佚存》)、“出入日,岁三牛”
(《殷契粹编》)等把日当作神来祭祀的记载。显然,“众”的字形象征着在太阳之神的光辉照耀下的顶天立地的人们。
通过上述分析,有的学者认为,“众”应该是当时的族众,属于平民阶级。他们并用考古资料加以验证。1969—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了339 座殷代墓葬。除6 座较大型的墓外,其余都为小长方型的穴墓,分为8 个墓区,可知属于8 个不同的族,这些墓中,大都有一定数量的随葬品,说明墓主生前都具有一定的生活资料和社会地位;多数墓随葬有礼器,说明墓主生前有权参加礼仪活动;166座随葬有青铜兵器,说明墓主生前有不少人是充当过战士的;少数墓随葬有生产工具,说明墓主生前是从事生产劳动的。这些小型墓的陆续发掘,说明殷代存在着大量的具有上述权利和生活特点的平民族众。这正与甲骨文中“众”(“众人”)的情况相合。
既然“众”是军队的主力,能参加祭祀等宗教活动,受到殷王的“爱抚”,因而有的学者又认为,“众”是殷王统治的支柱,他们都应该是奴隶主。其中众和众人还有所区别:众人是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而众则是奴隶主阶级的中上层。至于甲骨文中的“众”须参加一定的生产活动,这正是和当时低水平的生产力相适应的。《诗经。周颂。载芟篇》上有“侯主侯伯、侯亚侯旅”都来参加农业生产的记述,可知到西周时,还是奴隶主贵族上下一齐到田间进行活动的。甲骨文中的“众”,由此有了或是奴隶,或是平民族众,或是奴隶主三种看法,各有各的理由。究竟以哪一说为正确呢?
(郑嘉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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