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带有明显的宫廷气息。尽管“雩”的形式在历代有所不同,但从周到清,绵延2000多年,一直是古代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代正史的《礼制》中,均有“雩”礼的各式各样的详细记录。
比“雩”更早的求雨仪式是“烄”。在甲骨文中有很多记载描绘了这种求雨仪式,即把人或牲畜放在柴堆上焚烧,以祭告雨神降雨。据《淮南子。主术训》中记载“商汤之时,大旱七年,汤亲自在桑林求雨,准备**,感动了上天,召来四海之云,千里之雨。商汤这种**求雨的方式,就是”烄“。
从周代起“烄”被改名为“焚”。《左传》僖公二十一年条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这里的“焚”,即商代的“烄”。在东汉,焚人以致雨的方法依然存在。范晔《后汉书。谅辅传》说,广汉郡王官掾谅辅在有一年大旱时,见太守亲自祈祷山川毫无结果,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今太守改服责己,为民祈福,精诚恳到,未有感彻,辅今敢自祈请,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无状。”他令人在自己周围堆满柴草,准备**。将近中午,天云晦合,须臾降雨,一郡沾润。“焚”是一种相当庄重严肃的求雨仪式,其先应祈祷和“暴”,实在无奈,最后才“焚”。说起“暴”就是将人置烈日下暴晒以求雨的方法。《礼记。檀弓下》说:“岁旱,穆子召其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这种以人暴晒求雨的方法也相当残酷,尪可以解释为久病之人,因长期卧床,其面孔总是仰上。俗谓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暴晒这种人,让他们在烈日下受苦煎熬,老天便会同情而下雨。由于“焚”和“暴”这两种求雨仪式太不人道,后世逐渐衰微。不过其痕迹尚存;清代和民国流行于广东翁源地区的“焚斗笠”以求雨的仪式或许就是古代“焚”求雨仪式的流变。在天旱时,将一顶烂斗笠用一枝细木棒顶住,插在地上,膜拜祈祷后,将烂斗笠焚化即可。这种方式无仪仗,无供品,简单易行。以烂斗笠代,使“青烟”上升以求老天降雨。我国古代除了以上几种求雨仪式外,还有祈城隍降雨;甚至祈关公降雨,以及道士登坛建醮、焚香设幡求雨等等,当然这些求雨仪式毫无科学可言,但是它们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的文化信仰的表现。
(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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