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中有没有“豪放派”和“婉约派”之分?(2/2)
认为派有两种含义,即指流派也指风格,宋人虽分婉约、豪放,但都是指艺术风格而论。宋人倒是以“雅”(闲雅、雅正)与“郑”(侧艳、俚俗)来分派的。艳词不等于婉约词,雅词更不是豪放词,应当作实事求是的评价。强以豪放、婉约分派,已非宋人原貌,其目的也无非是为了抬高豪放派。这样做对词学研究很有害:一来对许多大词人(如晏殊、欧阳修、柳永、秦观、周邦彦、李清照、姜夔、吴文英等)评价很不够,二来影响人们了解宋词真面目,三来模糊了许多不同流派和风格的作家在词的发展史上互相影响、互相促进、并驱争流的事实,四来不利于我们今天对作家作品作具体科学的分析。
第四种意见实际上是对第二种意见的补充和发挥。他们认为,流派的众多和风格的多样,是宋词繁荣的重要标志。宋词粗分有婉约、豪放两大派,但还可分得更细,“豪放派中,苏之清旷,辛之豪雄,亦同中有异;婉约派中,周、吴的质实,姜、张的清空,亦区别为二,而周的疏密相间,吴的缜密妍丽,亦可细分。”他们认为,豪放、婉约只是基本划分,它们之间也在互相渗透,互相影响,而且还有游离于两派之外的作家。他们不同意第二种意见把豪放派作为词的正宗的提法,认为应该充分肯定婉约派词人在艺术上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第五种意见是折中型的。他们认为“体”与“派”在我国文学习惯上区别甚微,称体者,每可称派。一般看来,体多指形式与体裁,派多指风格和品流。从发展过程看,往往先有体,而后产生不同的派。他们认为,宋词中的豪放、婉约之间没有不可逾越豹鸿沟,更不是互相对立和排斥的。同一词家之作品,二者兼有者多矣,没有必要也不可作硬性规定。
事实上,这些对流派存在与否的见解,主要是针对“五四”以来词学研究的一些偏激观点而发的。胡适、胡云翼等极力崇扬词中的豪放派,他们把苏辛为代表的豪放派称为宋词的主流,而把以周、姜为代表的婉约派称为逆流。解放以后,这种观点一直作为词学研究的流行观点,而胡云翼《宋词选》作为代表性选本影响也很大。粉碎“四人帮”后,不少学者突破禁区,勇于探索,对豪放派的正宗地位提出质疑,进而探讨了有关宋词流派和风格的种种问题,活跃了学术空气。宋词中到底有没有流派?对“派”与“体”应该如何理解?怎样评价宋词才算是实事求是?这还有待于学术园地进一步的鸣放和探索。
(耿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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