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和神话》(慕尼黑,1983年),第121—136页。
前221年水德的采用
这段以阴阳五行学家的思想为依据的情节其历史真实性已经受到栗原朋信的《秦汉史研究》(第45—91页)和镰田重雄的《秦汉政治制度的研究》(第42—93页)的怀疑。以下是他们提出的许多论点中的几个:在前221年以后,《史记》再也没有提到秦与水有联系之事,直到前166年,五行和王朝的继承的问题才又引起了汉朝廷热烈的争论;从前221年直到秦末,文中的黄河一律被简称为河,从未称作德水;秦时使用六(此数与水互有关系)及其倍数(前221年把帝国分成36郡,同年迁12万户豪门至咸阳周围,秦始皇押韵的碑文的诗体以12字为节,等等),在秦帝国的前后也有类似的情况。因此,秦帝国与水并无特殊的联系。(例如,在前221年据说秦始皇颁布六尺为一步之前,每步已经是六尺。)最后一个最说明问题的论点是,前面注90所指的那段引文末尾两句编者的批评(“刚毅戾深,事皆取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是将这段文字加进《史记》之中的真正理由,而在司马迁写《史记》的主要史料秦的编年史中,这类批评是决不容许存在的。
这些论点是吸引人的,但它们也面临一大困难:秦始皇在前221年采用水德之事,不但在《史记》卷六第237页进行过详细叙述,而且以不同形式,又在其他三卷中出现过(《史记》卷十五,第757页;卷二六,第1259页;卷二八,第1366页[沙畹译注,第3卷,第328页和430页])。把这些有关的段落加进正文之中,并且要巧妙地做到在这些段落之间和在其前后几卷文字中不留下露马脚的漏洞,这得有一个特别机敏和熟悉整个《史记》的窜改者。因此,这里讨论的论题不能得到有说服力的证实,而只能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可能的假设。①
前215年呈献的预言文字
根据以下几个考虑,上呈秦始皇的写有“亡秦者胡也”这句不可思议的文句的情节的历史真实性是可疑的:预言的应验性;这种可怕的预言竟能真正地献给象秦始皇那样的意志坚强的**君主的荒谬性;卢生献文的奇怪的方式(显然是在东部海滨进献,但在《史记》中,只写在皇帝自海滨返京之后,而不是更自然地写在他仍留在沿海的上下文中)。
前211年的坠星
除了这段情节本身的荒谬性以外,从所谓刻在坠星上的文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的措词,就可以证明此事不符合历史事实。这是《史记》中违反秦始皇生前只有他本人使用而其他人写的文告和著作从未使用始皇帝之称号这一原则的第二段文字。另一件使坑儒成为问题的重要的反证,见上面讨论的第二件事。
前219年惩罚山神之事
关于这个事件的虚构性的具体证据虽然还难以确立,但其主要情节,即秦始皇命3000囚犯将山上林木砍伐一空并把山涂以红色,不但在历史上似乎不可能发生,而且这个行动尤其难以用人力来完成。
① 关于选择五行之一的政治意义和对王朝的重要性,见鲁惟一:《水、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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