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曾国藩学习领导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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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刚圆交际协调艺术(4)
    第十七章刚圆交际协调艺术(4)

    龙虎之气太过旺盛,动不动就发火,有时想抑制也抑制不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个:

    一是办事不顺利,心里积累了“气”,没有地方发泄。从湖南到江西,曾国藩是立了大功劳,但是却没有得到合理的提拔重用,甚至遭到怀疑,办事各个方面都受到掣肘,这些事情堆积在心里,多了就会忿滞。忿滞,就是发怒,发怒当然不是件好事。所以曾国藩常常说要去愤激,根源就在这里。

    二是自认为本事大,看不起其他的人。每一个当官的人,都有这样的缺点,认为自己本事大,将别人看的平常。能力大、本领强的,固然自是;能力差、本领弱的,也要想办法降低别人的本领,降到和他们一样的水准,然后自是。曾国藩开始的时候,也有这个缺点,后来意识到了,改正了。他教育别人要“不自是”,在皇帝面前,也常常表态不自是,要虚心,原因是他曾经自是过。他说:

    近余自经咸丰八年一番磨炼,始知畏天命、畏人言、畏君父之训诫,始知自己本领平常之至。昔年之倔强,不免客气用事。

    正因为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所以在与官场交际时,就会有这样那样的不满意。他说:

    至于与官场交接,吾兄弟患在略识世态而又怀一肚皮不合时宜,既不能硬,又不能软,所以到处寡合。

    当一个领导者对自己所处的场,有一肚子不合时宜的时候,也就是有一肚子牢骚的时候,很多问题就会产生了。

    三是理所当然的思想。认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正大光明的事业,是为了国家的大业,是官场中同道都要主动关心、支持、参与、帮助的事业。同道的关心、支持、参与、帮助,应该是无条件的、发自内心的。这一点明显体现在他参劾陈启迈的奏章中。他认为:

    凡饷项丝毫,皆天家之饷也,又岂陈启迈所得而私乎?乃陈启迈借此挟制,三次咨文,迭次信函,皆云不肯给饷,以此制人之肘而市己之恩。

    饷项是天家的饷项,又不是陈启迈的,他为什么不给付?这句话的背后含义就是我所做的事情也是天家的事情,不是我曾国藩个人的事情。陈启迈理应无条件配合、支持,而不应该拿国家的饷项来购买个人的恩义。为国家干事,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无条件,这是至理。可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很多人私心重,当国家需要、组织需要他们出力的时候,他们首先会想到自己个人、家庭、小团体的利益,甚至利用组织、国家的危急来经营做大做强个人利益。曾国藩没有看清这一层,“为国家不顾私情”,自然会碰壁。

    至柔非柔

    至柔非柔,是一种以柔克刚的领导术。我们知道,水是至柔的,但是水的力量是至强的。日本海啸,掀起十米巨浪,足可以吞灭一切。吕布英勇无敌、庞德也是战无不胜,曹操、关羽用水攻将其擒灭。领导者懂得柔术,一切困难都可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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