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也早注意到,在此订婚四个月内也该多少学习了一些。至于经济方面,大概你必有妥善的打算和安排。还有一件事,妈妈和我争执不已,不赞成我提出。我认为你们都还年轻,尤其弥拉,初婚后一二年内光是学会当家已是够烦了,是否需要考虑稍缓一二年再生儿育女,以便减轻一些她的负担,让她多轻松一个时期?妈妈反对,说还是早生孩子,宁可以后再节育。但我说晚一些也不过晚一二年,并非十年八年;说不说由我,听不听由你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朋友之间尚且如此,何况父母子女!有什么忌讳呢?你说是不是?我不过表示我的看法,决定仍在你们。——而且即使我不说,也许你们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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