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照亮”孩子;而一旦孩子“阳光”起来,他就能像“光源”一样,既“照亮”他人,也“照亮”社会,使每个人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里,都能彼此学会关心、关爱、关怀、关注、关切和关照。因此,“阳光教育”乃是一种相互感染、呵护和促进的教育。
众所周知,阳光不仅给人带来光明,还给人以温暖,因此阳光教育还可以诠释为一种光明的教育、温暖的教育。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阳光教育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教育方法,而应该理解为一个内涵丰富的教育理念,其中包含了母爱教育、爱心教育、亲子教育、亲职教育、理解教育、赏识教育等许多内容;阳光教育也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教育结果,而是更应该理解为一个过程,一个多向互动、多向反馈和多向影响的过程。
审视我国当前的教育,就会不无遗憾地发现,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症,有几种现象应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
第二是独断专行、强迫命令;
第三是纵容溺爱、包办代替。
不管家长们有多少“理由”,也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这些做法肯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害无益,因而必须引起家长们的警惕。
另外一种现象则是人们往往习以为常,但却应该引起我们特别警惕的,那就是不少家长把家庭教育变成了变相的“第二课堂”,或者学校活动的延伸。有的家长亲自出马,或者聘请家教,在家里为孩子加班加点,增开“小灶”;有的则威逼、利诱孩子去学习各种乐器,或者参加各种“培优”培训,而不管孩子的天赋、个性、承受能力和发展可能性究竟如何。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并且被家长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冠以种种堂皇的理由;一旦孩子不从,家长往往振振有辞地抱怨孩子少不更事、不识苦心,或者甚感委屈,或者暴跳如雷。殊不知,这种对孩子的过分关心、设计与期望,恰恰是对孩子的活泼成长最大的戕害。这种家庭教育,正是一种典型的“灰色教育”!
根据孩子成长过程中实施家庭教育重点的不同,我将家庭“阳光教育”划分为四个阶段:
创设阳光氛围的婴儿阶段;
传递阳光语言的幼儿阶段;
佑护阳光心灵的小学阶段;
多予阳光鼓励的中学阶段。
当然推而广之,还应当积极关注孩子孕育时期、高三时期以及高考后3个月的目标和任务以及相应的教育方法。这些家庭教育的阶段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并需要循序渐进,按照步骤来进行。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