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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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狂(3)(2/2)
板,带着信念去寻。她的衣着打扮便是进入巷子的导游了。但这个“导游”不能是一种公众语言,不能附和流行,人云亦云。那样的话,奕华便大众而庸常了。她得逆流而动,但又不能走得太远,得把标新立异用一种温和方式表达出来。这也很符合奕华的个性,潜意识中蠢蠢欲动,想来点石破天惊。但临了,临了,又把头缩回去,患得患失。她后来研究张爱玲的着装行为,不由感叹:真正的大家闺秀啊,天马行空,有的是底气穿成那样,再庸常的姿色也被不凡的服饰捣鼓成了惊艳。

    在6点30分快来之前,她选了一条把腿、**包得紧绷绷的、又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配立领男式白衬衣。衬衣是被她改造过的,第一颗纽扣在胸以下,胸以上表面严丝合缝,但稍动弹就会出现一线天。腰上系着白帆皮的男式宽皮带。打扮是偏男性化的,却反衬出她俏丽的脸、清秀的眉眼和细腰。而从貌似大大咧咧、带点糙气的风格中挤出来的妩媚,便会媚到骨子里去。

    初春的夜,到底乍暖还寒。决定还得罩一件风衣。她只有一件灰风衣。其实外面流行的是藕荷色和黑色的,她却认为前者最是含混的色彩,给人模棱两可、毫无是非的感觉。而黑色又那么极端,歇斯底里,不让人有退路。灰色是中庸的、温和的、雌雄兼备的,也最安全,最可信赖。这是她母亲的颜色。小时候好让她生厌。但**后却毫无道理地喜欢上了。为此,她曾绝望地想,自己愈来愈在变成母亲……

    然而,穿上风衣后,镜中的她像女干部似的平庸、无性别了。她拿出剪刀,咔嚓咔嚓,把风衣的袖子剪成七分袖,让一截白色衫衣的袖从灰的阻挡中蔓延出来。风衣的袖口也不挑边,故意抽出毛边效果。又去掉两颗挨领边的扣子,把线头都拔了,用指甲把针眼刮平。**隐约而出。够了。她对自己说。镜中的女人,眼角一挑,风情万种。这是她要的效果:上乘的**是用眼神**;次之是言语恰如其分地撩拨;最蠢的就是拼出了身体。那是毫无想象力的下等作派。

    4

    是什么聚会?谁搞的?马狂并不说,只由着他们美术系一个留校同学老廖带去。吉普车神神秘秘地把他们拉上一截子盘山公路,过了温泉公园,在一座疗养院门口停下。老廖在车上就打了招呼:别说是机关的人,只说是大学生,否则别人不让进。

    是一幢石头建的旧式楼,上面爬满还没有彻底嫩绿起来的藤蔓。冬日留下的枯叶还零零星星掺杂其中,更让楼房像去了势的前世遗老遗少。老廖介绍:它是解放前渝都某要人的别墅。后来跑去了台湾。他儿子就是常与林青霞搭戏的某某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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