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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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麒麟臂(2/2)
为在乱世看到读书人多受难,练武才能在乱世中争得一丝生机。

    此时见得眼前年轻人都极其用功,很是感动,抹了把眼睛,对秦琼道:“国公爷一身好武功,能不能教我儿宗武点功夫,有功夫护身,身板子也硬朗些,这孩子生来的得苦,长在乱世,在阳世没受得一天好日子,被活活饿死,随后又跟我在阴世流浪,也不曾过得好日子。今日跟了国公爷,若是能有一些功夫在身,多少能帮国公爷干些杂事”。

    秦琼一听,再看杜甫这孩子,睁着大眼睛,一脸的可怜可爱相,他也是乱世人,深知穷人家孩子在乱世的苦,动情的点了点头,开始教杜宗武扎步子。

    古人习武扎步子是必然步骤,像后世人常说的扎马步只是一种,扎步子算是基本功。

    这边再说越灵秀,第二日要休息,所以当晚回了城。水月寨是个很神奇的地方,水路纵横的水乡,好多地方需要乘小船才能行走。越灵秀乘了几道船,才来得一个比较大的水域,似个大湖般,湖水茫茫的,又有小船接过,到了湖中心有个浮岛,不大,上面建有一院子,门牌上写着三个大字:“越秀宫”,古朴丽秀,里面假山拱桥,亭子秀竹,看来极具匠心。

    显然越灵秀对这里很是熟悉,穿廓走巷,来到一个挂着“秋色院”牌子的小院子,伸手敲了敲门。

    “这么晚了,谁呀,难道是灵秀姑娘吗?”里面传出很中性的声音。

    越灵秀应了一声:“钟岳哥哥,是我,快开门,我给你带来了礼物,你准喜欢”。

    稍过一会,门“吱”的一声开了,一个书生挑着个气死风灯,生得极其俊秀,丹目红唇,玉面贝齿,有股子媚,若不是书生装,还误以为是狐仙来着。

    越灵秀见得这位书生哥哥,眼睛不能移动,似被胶沾了。

    “灵秀姑娘,真牢你费心了,这么晚还要给哥哥送礼物,真是感恩不尽”,叫做钟岳的书生迎了越灵秀进去。

    到了客厅,越灵秀取出从二胖手中买来的剑,递给书生道:“今日在查看难民时,有人出售这把剑,我看这把剑不错,就买了好给钟岳哥哥做佩剑。

    书生钟岳接了这把剑,端在手中,见这剑不重,极其灵巧,剑窄有一指宽,剑上错叠着精美的云纹,拿剑刺了两下道:“好剑好剑,真多谢灵秀姑娘,有心了”。

    “钟岳哥哥千万别这么客气,要是不嫌弃,叫我妹妹就好”,越秀说到这,有些脸红。在古代,一说到兄妹,特别是表兄妹,那问题就多了,因为大多表兄妹都喜欢亲上加亲,结成夫妻。正像现在唱的情歌,情哥哥呀情妹妹是一个道理。叫声妹妹分明是接近关系。

    见得这剑端是好剑,灵秀姑娘显然用心了,要是不答应则有些伤小姑娘的心,这书生从善如流道:“即然如此,以后就叫灵秀妹妹了”。

    “钟岳哥哥,你多叫两声,真好听”,越灵秀姑娘虽说有些不好意思,还是忍不住说起。

    此话已有些情妹妹挑戏情哥哥的意味了,这书生有些稳重道:“灵秀妹妹,时侯不早,不妨早点回去休息”。

    “钟岳哥哥,明日我休班,正好也要带几位难民朋友来我们水月寨逛逛,你能不能也来和我们做个伴,想来这样会更有意思”,越灵秀两眼水灵带着期盼。

    钟岳一看这小美女如此盛情,再加上那眼神像似要把自己当做草还丹,要是不答应说不得今晚就要把自己吃了,看在这剑份上,只得硬着头皮道:“也好,我明日没事”。

    见得钟岳哥哥答应,越灵秀如吃了蜜般,终是告别了钟岳哥哥。

    第二日起来,凡哥肩上伤居然好的差不多,看来《大威明王咒》极是神奇。凡哥迎着逐渐升起的七彩虹,开始每天必练的伏卧撑。

    由于最近力气大增,他很轻松做到三百个,正在继续,小雀斑越灵秀已出了城,带着她那钟岳哥哥,来到这边,见凡哥正努力靠着胳膊做往复的离地活动,心说这人练这干啥,难道有助于哪啥,想着有点不纯洁了。

    “这位书生哥哥,你练这干啥,见你都头上出汗了,先前的伤也不知好了没有,还不如坐下歇歇”,越灵秀还是十分好奇,忍不住问道。

    “一方面锻练身体,另方面也是和我媳妇的约定,哪天我做到二百五十个,可以去找她”,凡哥一边做着一边回答。

    “你媳妇真有意思”,越灵秀更好奇,只是还带着个人,不能光顾两人聊,忙道:“书生哥哥,给你介绍个人,这是我的钟岳哥哥,你们认识下,说不定去米尔猴山还能相互照应。”

    凡哥真还没注意还有个人,忙侧头看,这一侧头,呆了,扑腾一下卧倒在地。

    但见那所谓的钟岳哥哥生得好个美丽,如穿上书生衣衫的狐狸精,这倒也罢了,怎么那么的熟悉。

    这边凡哥卧倒,二胖本来是在尝炕鱼熟不熟,见得凡哥倒下心惊,怕凡哥伤未好做伏卧撑累着了,忙过来,但一看见那书生钟岳,惊的把个鱼喷出来,指着他道:“你,你,你不是钱冰冰,为何做了书生装,女扮男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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