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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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性和法律(2/2)
性关系,只要不是想和他们结婚的话。当然,那是一种罪恶。

    事实上,只要不是近亲,很多成年人都可能同意和你上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和堂兄妹发生关系,但对于继父、继母、妻子与前夫或丈夫与前妻所生子女或养子们你最好退避三舍。

    露阴癖

    “露阴癖”被定义为“下流、猥亵露出私处来侮辱女性”,所以男人很少是这种怪癖的骚扰对象。在现实生活中,50%的骚扰对象是16岁以下的少女。理论上,女性裸奔者,除了造成某种轰动以外,没什么了不起的;而男性裸奔者却被视为流氓行为而被抓起来。

    挑逗

    对于西方国家来说,在公司员工的圣诞节晚会上,用自己的身体接触陌生人的身体以示挑逗是得体的。但在公司食堂的队列中这样做就是性骚扰,就有可能被判两年的徒刑而锒铛入狱。

    在维多利亚时代,这种人一般是送到精神病院,因为他们被认为是性欲过度。

    卖淫

    西方国家的法律规定,出卖自己的身体不是犯罪,但消费者不会受到保护(所以要当心哦)。不论是妓女还是嫖客,都无权求助于法律来要求赔偿或提供满意的服务。明目张胆的卖淫至少在两个方面是违法的。

    一是当妓女正以极为放荡的方式招徕顾客时,就可能犯有“扰乱社会风化罪”;

    二是“卖淫”,警察有权逮捕任何他有理由怀疑的人,即使你只是在剧院外等待自己年轻的姑母。

    多达10%的卖淫者是男性,他们在法律上的身份和妓女一样,这一点真是令人奇怪。还有更令人奇怪的呢:妓院老板享有性别平等的权利,但拉皮条的除外;女人控制着一群妓女是合法的,而男人靠不道德手段谋生却被视为非法。另外,男女都极可能被指控“强迫或教唆卖淫罪”,最多可判徒刑7年。

    千◆秋◆网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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