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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唐律修正案(2/2)
总督指挥。

    士族、平民可以拥有wǔ q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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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不得撤换总督。

    总督不得称帝。

    平民不得改变身份。

    如果一切是自由平等的,皇族、总督、平民的身份其实是一样的,因此一切都是无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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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各律法。

    法律是全民制定并由全民通过的。

    大唐帝国是法治国家。

    法治的意思是朝廷遵守,而不是人民遵守。

    设立法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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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检察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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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必须由各代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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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西域不是蛮夷。

    大家都是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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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海外省是共有的,谁占有,谁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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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清君侧。

    皇帝做错,有权推翻。

    因此最重要的是:皇帝不要做事,这样永远不会错,就可以万世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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