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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明律(2/2)
部处决。

    武人投入监狱。

    精神病人投入精神院,由医部研究。

    -

    大明禁止多神教。

    大明禁止无神教。

    儒教、神教、佛教、道教为大明四大正教,儒教为国教。教主由朝廷选拔。朝廷给各教派遣监教。

    其他教为邪教。

    -

    大明禁军编制:一百万。首领:内廷总管。皇帝派遣监军。

    大明皇军编制:一千万。首领:外朝宰相。皇帝派遣监军。

    大明部军编制:各十万。

    禁止府军。

    禁止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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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施行郡县制,省长、督军、县长由阉人担任。阉人由科举选拔。平民禁止参加科举。

    各省由省长、督军统治。禁止派遣总督。

    禁止封建制。

    -

    大明分四京二十三省。

    极北、极南、西漠、东海四大海外省由禁侍军驻守,禁止靠近。

    禁止靠近四川、吐蕃。

    不得提及圣地。

    海禁制:沿海、沿河五十公里为禁区。

    禁止造船。

    大明人口为四十亿。

    内廷:决定什么是多余人口。

    生存部:处决一切多余人口。留下质量最好的人口。

    第二生存部:制造一切必须人口。

    大明人口永世不变。

    -

    内廷:制定政策。

    外朝:执行行动。

    刑部:执行对士族、平民的律法。

    商部:执行工户制。

    户部:执行户籍制。

    机密处:负责情报。

    监狱:武人全部扔进监狱。

    精神院:精神病人全部扔进皇家精神院,由医部研究。

    巫部:研究魔剑。

    -

    禁止私帮。

    禁止帮派。

    聚会超过三人为非法集会。

    禁止讨论国事。

    禁止一切朝廷没有批准的行为。

    -

    违抗明律者,死刑。

    无需审讯,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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